為推動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加快縮小與全國水平的差距,有力支撐重慶市糧油等重要農產品生產、鄉村產業振興和農業現代化建設,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若干政策舉措》(以下簡稱《政策舉措》),對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在推動農業全程全面機械化方面,《政策舉措》指出,實施農業全程全面機械化技術創新推廣項目,以提高水稻、玉米、油菜、薯類等主要農作物綜合產能為重點,支持開展全程機械化生產,加快推動機械化向經濟作物、畜牧水產、丘陵山區拓展延伸,建設一批農業機械化生產示范基地。
在農機社會化服務方面,《政策舉措》指出,要優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結構,探索對農機具庫棚、
烘干機房、機械化養殖等設施建設給予補助。合理布局建設農機具存放維修、農作物育秧育苗、農產品產地烘干和初加工等農機作業服務配套設施,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計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優先保障農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地,并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
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實行應補盡補。對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優農業生產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可從30%提高到35%;
實施農機作業補貼,聚焦農業生產關鍵薄弱環節,實施市級以上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鼓勵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支持農機等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機耕、機播、除草、植保、機收、收獲物烘干等多元化服務,財政補助標準原則上在不超過社會公允價格40%的范圍內科學合理確定,單季作物各關鍵環節補助總量每畝不超過130元。
在政策優惠方面,一是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批發和零售農機產品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和提供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從事農機作業和維修項目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農機制造企業中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支持農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等政策;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以及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鼓勵先進農機裝備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落實出口退稅政策;
二是支持農機企業開拓市場,支持農機企業“走出去”,為農機企業對外投資備案等提供便利化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國際認證注冊、境外參展、融資擔保、出口信保等方面費用給予一定比例支持;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機裝備制造企業、農機新型服務主體的信貸投放力度。大力開展農機戶和農機合作社等小額信用貸款、保單質押貸款、農機裝備抵押貸款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對購買大型農機裝備貸款給予貼息;
四是支持開展跨區作業。進行跨區作業的
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
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繳車輛通行費。加大對農機駕駛、操作、維修培訓的補貼力度,支持農機手依法考取駕駛操作證。對購機機手駕駛操作培訓、證照申領、年檢年審全免費,免費發放跨區作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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