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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多項國標政策出臺 限制危險包裝
閱讀:1654 發布時間:2009-12-18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于今年6月正式實施后,《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GB/T10004-2008)、《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衛生標準》(GB9690-2009)分別于8月、9月先后實施;強制性國標《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18006.1-2009)等3項標準也將在今后兩年內陸續實施,危害消費者健康的危險包裝、過度包裝將受到“標準門”的攔截。
那么如何更好地貫徹、執行上述相關政策和標準,保護消費者的健康,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日前采訪了業內專家,對相關標準進行解讀。
食品包裝標準提高,企業應改進技術,加強行業自律
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GB/T10004-2008,對食品包裝印刷用油墨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本和發達國家相關標準接軌,對消費者的健康更加有保障。
環保專家董金獅指出,根據此規定,苯、甲苯和二甲苯不得用于油墨之中,二甲苯只許用于涂料和黏合劑,而且用量要達到制品標準要求。根據目前我國印刷行業技術水平,這樣的要求對大部分企業似乎過于嚴格。但是,此標準已經通過征求意見和監測驗證,有企業能達到就說明技術上可行;達不到要求的企業應盡快改善工藝技術,防止客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