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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火鍋店公示羊肉產地等信息
點擊次數:551 發布時間:2015-11-30
自12月1日起,山東省的火鍋店、自助餐等必須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產地或來源、品牌等信息,這是山東省規范整治打擊羊肉及其制品專項行動的硬性規定。
記者近日從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從12月1日起,山東省的火鍋店、自助餐等餐飲服務單位,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產地或來源、品牌等信息。
這是山東省規范整治打擊羊肉及其制品專項行動的硬性規定。山東食*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期3個月的專項行動分為兩個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羊肉及其制品的屠宰主體、生產經營企業自查自糾;12月21日至明年2月20日,開展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檢查。
山東省提出,嚴禁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病死、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質的羊,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病死羊肉及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生產,嚴禁銷售病死、未經檢疫、來源不明以及摻假摻雜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羊肉及其制品。餐飲服務環節嚴禁采購和使用病死、標簽不完整、來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提供混合肉的,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
山東各級食藥監部門、畜牧獸醫部門將建立屠宰、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實施網格化監管。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