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
項目實施方案
為促進家庭農場、合作社、社會奶牛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帶動提升適度規模奶牛養殖水平,根據《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業發展政策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堅持市場導向、科技驅動,以內強素質、外強能力為重點,支持改造升級,引導帶動奶業新型經營主體由數量增長向量質并舉轉變。項目主體奶牛平均單產達到10噸以上,生產效率穩步提升,與現代奶業發展有機銜接,為深入推進奶業振興,增強奶源供給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實施范圍
2024年奶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三、補助對象、內容和標準
(一)補助對象
支持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合作社、社會奶牛養殖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改造升級養殖設施裝備,應用先進生產技術,降低養殖成本,提升生產經營能力。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乳制品加工廠,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
奶牛場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依法設立且正常經營,財務等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符合當地奶牛養殖發展規劃等相關政策要求;具備養殖備案碼和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積極配合奶業監管監測工作;標準化適度規模奶牛養殖基礎較好,全混合日糧、機械化擠奶等先進生產技術適度應用,配備一定規模的設施裝備和一定數量的飼草料地等現代奶業生產要素,奶牛單產水平較高。優先支持開展疫病凈化或生產性能測定(DHI)的奶業新型經營主體。
(二)支持內容
1.養殖設施設備升級。支持飼草料種植、收獲、加工、貯存及擠奶、推料機器人等養殖設施裝備升級改造,支持與奶牛養殖規模相適應的飼草料收儲,推進飼草料資源本地化開發利用,加強提升標準化水平的擠奶、防疫、質量檢測、糞污資源化利用等配套設施建設,兼顧依靠自有奶源發展乳制品加工試點。
2.應用先進生產技術。依托第三方服務機構,推廣應用精準飼料營養、選種選配、健康養殖、飼養管理、疫病防控和環境控制等先進技術及設施設備,促進智能化數字化技術與奶牛養殖融合發展,鼓勵開展社會化服務,提高生產技術水平。
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可根據自身實際,在支持內容范圍內有側重的組織實施,原則上不支持單純擴大養殖規模的建設內容。
(三)補助標準
項目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按照總量資金控制的原則,草畜配套設備、養殖設施設備升級和應用先進生產技術,單個主體補助規模不超過300萬元;奶農養加一體化補助規模不超過400萬元。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項目實施中,要加強與其他農業生產支持政策的銜接,避免重復補助。
三、實施程序
(一)項目申報。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擬申請項目主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經論證、篩選并公示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將項目匯總表、項目實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報省農業農村廳。
(二)資金撥付。省級組織專家開展項目實施方案評審,確定擬扶持項目主體,公示無異議后,省農業農村廳提出項目資金預分配意見,會同省財政廳報請省政府同意后,將項目資金預撥到縣(市、區)。
(三)項目實施。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組織項目主體開工建設。奶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原則上當年建成投產。
(四)項目驗收。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共同制定項目驗收方案,嚴格開展驗收工作,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共同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縣(市、區)要在30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撥付到項目主體。
(五)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建立補助資金績效跟蹤機制,對存在問題的項目要暫緩和停止預算撥款,督促及時整改落實。對偏離績效目標或無法繼續實施的,要及時收回資金。
(六)工作總結和績效評價。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在項目結束后全面梳理總結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執行情況,及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省農業農村廳將會同省財政廳適時組織開展省級績效評價和抽查工作,績效評價和抽查結果通報全省,并與下一年度補助資金安排掛鉤。
四、保障措施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項目,切實做好項目申報、驗收、總結和績效評價等各項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項目執行監管工作。省財政廳負責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按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是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的責任主體,負責項目的篩選、審核、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縣級財政部門負責補助資金撥付工作。
附件:1.項目實施方案格式模板
2.2024年奶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計劃匯總表
3.績效目標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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