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機器人協會歸口管理,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共同起草的深圳市商用送餐機器人團體標準《商用送餐機器人通用技術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見附件),按照《深圳市機器人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現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
[email protected],截止時間2023年7月0日前。
本標準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給出的規定起草。
本標準規定了送餐機器人的產品分類、一般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說明、包裝、運輸和儲存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送餐機器人。
產品分類:
1.按產品跨越性細分
a) 跨層送餐機器人:具備跨層配送能力的送餐機器人,跨層形式不限于乘梯、跨越樓梯;
b) 平層送餐機器人:僅能在同一樓層內進行餐品配送的送餐機器人。
2.按產品應用場景劃分
a) 餐廳送餐機器人:應用于餐廳、酒樓等餐飲場所的送餐機器人;
b) 通用送餐機器人:應用于酒店、寫字樓等主營非餐飲業務場景的而機器人。
安全要求:
1.安全保護
機器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a) 機器人應具備緊急停止功能,并符合ISO 13482的要求;
b) 機器人制動時,應在產品說明書中規定的制動距離內停止;制動性能應滿足ISO 13482中要求;
c) 機器人前方有障礙物時,機器人應停止或繞開障礙物,避免與障礙物發生碰撞;并在產品說明書中規定最小安全距離;同時應滿足ISO 13482中的要求。
2.防止跌落
機器人應具備防跌落功能。由于各種情況導致機器人的前進方向的路面存在過超過產品設計使用的落差高度時,機器人會改變前進方向或制動以避免跌落;且需滿足GB/T 37395-2019的要求。
可靠性:
1.高溫運行
機器人應能在最高40℃的環境下運行,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1進行試驗。
2.低溫運行
機器人應能在最低0℃的環境下運行,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2進行試驗。
3.高溫存儲
機器人應能在最高45℃的環境下存儲,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3進行試驗。
4.低溫存儲
機器人應能在最低-20℃的環境下存儲,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4進行試驗。
5.振動
機器人應能承受位移峰峰值為0.35mm、頻率為10 Hz~55 Hz~10 Hz、時間為30 min的垂直方向的振動,且結構及其零件無損傷,無彎曲變形,緊固件無松動,并能正常運行。按照6.4.5進行試驗。
6.溫度沖擊
對于需要進入到廚房取餐的機器人應能在0℃~40℃溫度下且溫變速率小于等于3min的環境下運行,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6進行試驗。
7.高溫高濕
機器人應能在溫度高于等于40℃且濕度高于等于85%RH的環境下運行,且不產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觀、功能、性能異常。按照6.4.7進行試驗。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定型鑒定;
b) 產品的結構、工藝或主要材料(器部件)以及軟件有重大改變時;
c) 正式投產滿5年;
d)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e)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的型式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f)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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