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扎實做好《辦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辦法》實施的重要意義
《辦法》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的重要制度,明確將牛、羊與生豬統一納入定點屠宰范疇,全面實行家畜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明確已經依法開業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和牛、羊屠宰場點設置過渡期,有序推進關停并轉,逐步實現家畜定點屠宰企業準入資質并軌管理;明確部門協同、數字監管、風險分級管理等監管機制,支持養殖、屠宰加工、畜產品經營等一體化業態發展;明確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屠宰企業動物疫病檢測、肉品品質檢驗、肉品安全追溯等義務。《辦法》的頒布實施,有助于加快推進家畜屠宰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對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切實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意義重大。
二、切實做好《辦法》的宣傳培訓
(一)豐富宣傳形式。各地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報刊、電視、手機APP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以專欄報道、解讀海報、長圖、短視頻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宣傳普及《辦法》,擴大社會知曉面。要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參與宣貫活動,引導和督促會員單位學法守法用法。5—6月為《辦法》的集中宣傳月,各地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及時將《辦法》宣貫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報送我廳。
(二)加強重點對象宣傳。加強畜禽養殖、屠宰、販運、畜產品經營等相關生產經營主體宣傳,使其充分了解法定義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和家畜屠宰企業設置條件、屠宰工藝、肉品品質檢驗、肉品經營等要求,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加強對相關監管部門宣傳,使屠宰監管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充分了解其法定職責,依法履行屠宰企業審批、屠宰檢疫、肉品安全監管等職責,切實負起監督管理責任。注重對基層政府、消費者的社會宣傳,為《辦法》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開展檢疫檢驗人員學習培訓。我廳將組織召開農業綜合執法、行業管理和屠宰企業負責人、屠宰檢疫檢驗人員集中培訓。7月1日前,將舉辦牛、羊屠宰企業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和牛、羊屠宰檢疫人員培訓班,并對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進行考核發證,各地要做好組織工作。各地也要適時開展各類培訓活動,尤其是要切實加強牛、羊屠宰檢疫檢驗人員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操作規范和職業道德等培訓,有效提升檢疫檢驗人員專業水平,提升肉品質量安全把控能力。
三、扎實推進《辦法》的貫徹實施
(一)加快屠宰企業布局。各設區市要根據《辦法》以及省家畜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在6月1日前制定本地區家畜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規劃布局生豬、牛、羊等家畜定點屠宰企業,確保屠宰產能與當地養殖規模、消費習慣、市場流通等相匹配。鼓勵發展綜合性家畜家禽屠宰加工中心,實行一體規劃、合并設置、分區屠宰。支持屠宰企業向精細分割、畜產品加工和冷鏈配送延伸,實行產業一體化發展。
(二)加快推動屠宰企業新建改建。按照規劃和實施方案要求,抓緊指導做好家畜定點屠宰企業的建設和改造提升。重點是指導推動牛、羊定點屠宰企業的建設;對已經依法開業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和牛、羊屠宰場點要合理設置過渡期,穩妥有序推進關停并轉。對新建改建的家畜定點屠宰企業,抓緊按規定配置屠宰檢疫人員,督促配足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配備檢疫檢驗設備,完善屠宰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做好屠宰企業審批工作。各設區市要按照《辦法》和相關配套制度、技術規范的規定,抓緊做好家畜定點屠宰企業審核發證工作準備,進一步梳理業務流程。對符合規劃和實施方案要求,經改造提升符合條件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和牛、羊屠宰場點,以及新建的家畜定點屠宰企業,核發家畜定點屠宰證書;對目前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根據申請人申請情況,逐步換發家畜定點屠宰證書。家畜定點屠宰證書、家畜定點屠宰標志牌格式和屠宰代碼編碼規則,我廳另行制定。7月上旬,我廳將對新建成的牛、羊定點屠宰企業,舉行家畜定點屠宰證書集中頒證活動。
四、加強《辦法》宣貫的組織協調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把《辦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今年普法和農業工作的重點。要統籌人員力量,成立推進屠宰工作攻堅小組,細化《辦法》宣貫活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清單,健全指導推進機制,緊盯時間節點,確保各項任務按時高效落實。
(二)強化協調聯動。各地要加強內部協調,進一步完善推進家畜定點屠宰工作的政策咨詢、業務指導、許可審驗等制度和工作機制,形成推進合力。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建立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家畜定點屠宰聯審聯批機制。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作,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
(三)加強政策保障。各地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進一步完善推進家畜定點屠宰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突出強化官方獸醫配置,確保屠宰企業駐場檢疫人員依法配備到位。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落實屠宰企業建設用地,支持家畜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
各地學習宣傳貫徹《辦法》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送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省畜牧農機發展中心獸醫屠管處陳媛,0571-86753832;廳畜牧獸醫處趙俊廷,0571-86757281。
附件:1.《辦法》宣貫情況匯總表
2.《辦法》宣貫重點工作安排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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